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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直线以东,金茅公路以北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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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2024/01/11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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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西直线以东,金茅公路以北地块

占地面积:55378m2

地理位置:金坛区直溪镇直里社区居委会

土地使用权人: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人民政府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闲置用地

未来规划:二类工业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江苏港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意见》(苏政办发〔2021103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供应模式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212号)的要求,所有建设用地均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经完成历史资料收集、钻探采样、实验室检测分析、专家评审论证等相关工作,在确定无污染风险、达到净土标准、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后才能上市。不符合土壤污染防治要求的,均不得上市。调查地块未进行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因此,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人民政府委托江苏港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310。根据调查情况,地块历史上为金坛区直溪镇直里社区农用地,部分区域为沟渠、坑塘水面,现状为闲置用地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在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内:

1)调查地块历史用途主要包括:农用地、沟渠、坑塘水面,不存在工业企业从事生产活动,无暗沟、渗坑。地块存在填埋水塘活动,填土来源2013年直溪工业园建设期间周边地面平整产生的堆土,堆土来源地块为直里社区农用地

2)调查地块所处位置是直溪工业园,周边临近区域存在多家企业,主要为健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兆维塑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海尚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这几家企业入驻之前地块的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用地,无工业企业从事生产活动。调查地块历史上没有发生过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3调查地块所处位置是直溪工业园,周边临近区域存在多家企业,主要为健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兆维塑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海尚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光达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及江苏正聚新材料有限公司等。这几家企业入驻之前地块的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用地,无工业企业从事生产活动。调查地块历史上没有发生过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考虑到调查地块周边生产过程中“三废”排放可能对调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产生一定影响。故调查地块需要开展第二阶段采样调查,以明确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状况。特征污染物需关注挥发性有机物以及石油烃

三、初步采样分析

考虑到调查地块周边企业生产过程中“三废”排放可能对调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产生一定影响。故调查地块需要开展第二阶段采样调查,以明确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状况。特征污染物需关注挥发性有机物以及石油烃。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调查方案,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8个,采样深度为6m,检测项目包括45项目、pH以及石油烃;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4口,井深为6m,与土壤采样深度一致地表水及底泥点位共2个,检测项目包括45项目、pH以及石油烃,与土壤一致

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8个土壤点位,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2个地表水及底泥点位,送检33个土壤样品,其中3个为平行样,共送检6个地下水样品,其中1个为平行样送检2个底泥样品及2个地表水样品

土壤及底泥样品检测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要求;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石油烃满足《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二类用地要求。地表水样品的检出物含量满足地表水IV类水质标准,标准中没有的污染物含量满足地下水污染物的IV类水质标准。

经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结合现场采样与检测分析,表明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