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社区迎春路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1、地块概况
永安社区迎春路北侧地块位于镇江市丹阳市永安社区,占地面积2524m2(约3.8亩),中心坐标为E119.61888°,N 32.00829°,未来规划为二类城镇居住用地(0701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2年8月,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江苏港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地块历史用途及污染识别
根据历史用途变迁资料、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获取的信息表明,调查地块历史用途简单,无工业企业,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调查地块历史上为桑田,属于永安社区;2004年开始地块内陆续建设6幢住房,2022年6月1日地块征收为国有。考虑到周边企业对地块的影响,故进行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特征污染物需关注重金属铍、氟化物、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以及石油烃等。
3、第二阶段调查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论,于2022年8月26日对调查地块进行了采样调查。地块内共布设了6个土壤采样点,3个地下水监测井;地块外共布设了1个土壤对照点,1个地下水对照监测井。共送检18个土壤样品,5个地下水样品。
污染物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的45个基本项以及特征污染物。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与土壤保持一致,加测《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项目(除微生物指标及放射性指标)。
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要求;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石油烃满足《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要求。
4、结论
综上,调查地块满足后续规划二类城镇居住用地(070102)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无需进行下一阶段详细调查工作,可进行开发利用。
2、全本连接(7天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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