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路东侧、丹句路北侧、薛甲路南侧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调查地块位于镇江市丹阳市徐家跳天元路东侧,丹句路北侧,薛甲路南侧,调查面积为27733平方米。地块用地历史至今不涉及工业企业,仅用于农用地和居民用地,目前此地块内北部处于未被使用的荒废空地,南部为悦达驾校。根据相关规划图,该地块规划用地类型为R2类居住用地(07010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故丹阳市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港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该地块地块环境调查工作。
1、第一阶段调查工作
通过对搜集到的资料和信息进行筛选判断,本次调查各种途径获得的信息基本一致,地块内的潜在污染源主要为悦达驾校,可能的污染物为石油烃;地块周边500 m内企业主要为江苏澳港光学眼镜有限公司、江苏朝阳印务有限公司、丹阳丹豹服饰有限公司,皆为非重点行业企业,同时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可知,地下水流向为西向东,常年风向为东风,三家企业均位于地块的东侧,因此对该调查地块影响较小。此外地块东北角紧邻薛甲客运站,有油电混合公交车来往,可能有油污滴漏的潜在污染风险,主要关注污染物为石油烃、多环芳烃、重金属。
2、第二阶段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采用专业判断法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样品的采集。在地块内布设3个柱状土壤采样点,3个表层土壤采样点,3个地下水监测井。土壤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45个基本项。地下水项目包括《GB/T 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基本项。
本地块未来开发为R2类居住用地(07010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故土壤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采用《GB/T 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IV类水质标准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沪环土〔2020〕62号)一类标准进行评价。
3、调查结论
(1)土壤调查结论
地块内土壤样品pH值处于6.99-8.46之间,土壤整体呈中性;土壤样品中检出污染物主要为汞、砷、镉、铜、铅、镍,但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下水调查结论
地下水样品检出的污染物主要为砷、镍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样品的pH值在7.00~7.60之间。各项检出物含量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水质标准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沪环土〔2020〕62号)一类标准。
综上所述,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均符合一类用地标准,可用于规划用地的开发。
4、调查总体结论
经过对调查地块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实地采样分析,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水质标准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沪环土〔2020〕62号)一类标准。满足规划用地的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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