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路东侧、风雅商都C区北侧、新河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摘要
天元路东侧、风雅商都C区北侧、新河南侧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调查地块位于镇江市丹阳市邵胡村,地块位于天元路以东,风雅商都C区以西,新河以南,薛甲路以北,调查面积为18844平方米。地块用地历史至今不涉及工业企业,仅用于农田用地和居民用地,目前此地块处于未被使用的荒废空地。根据相关规划图,该地块规划用地类型为一类商住混合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港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该地块环境调查工作。
1、第一阶段调查工作
通过对搜集到的资料和信息进行筛选判断,本次调查各种途径获得的信息基本一致,地块内无工业企业,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地块周边500m内现阶段有3家企业存在,为非重点行业企业,同时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可知,地下水流向为西向东,常年风向为东风,且隔着一条河,因此对本次调查地块影响较小;地块北侧紧邻丹阳市农业干部学校(丹阳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主要为培训农民农用机械设备的使用,有农用机械设备的使用,可能会对地块有一定的影响。
2、第二阶段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采用专业判断法采样的方法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样品的采集。在地块内布设3个深层土壤采样点,3个表层土壤采样点,4个地下水监测井。土壤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45个基本项和地块的特征污染物有机农药。地下水项目包括《GB/T 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基本项和特征污染物有机农药。
本地块未来开发用作一类商住混合用地,故土壤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采用《GB/T 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IV类水质标准进行评价。
3、调查结论
(1)土壤调查结论
地块内土壤样品pH值处于7.97~8.67之间,土壤整体呈中性;土壤样品中检出污染物主要为砷、汞、镉、铜、镍、铅、总石油烃、对(间)二甲苯和1,2-二氯苯,但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下水调查结论
地下水样品检出的污染物主要为铜、铅、砷、镍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样品的pH值在7.30~7.80之间。各项检出物含量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水质标准。
综上所述,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均未受到污染,符合一类用地标准,可用于一类用地的开发。
4、调查总体结论
经过对调查地块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实地采样分析,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水质标准。满足规划用地的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要求。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jhgCElhZLNxe53QEgAZ-A?pwd=94cw
提取码:94cw
联系人:吕淑敏 电话:13089003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