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地块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三厂街道大庆路18号,中心坐标N 121.25226°,E31.87457°。地块东至海门市江乐农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南至大庆路,西至南通海迪新材料有限公司,北至青化河。调查面积为77925.3m2(约117亩)。根据《海门区中心城区A8单元滨江街区详细规划》,原江苏英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块未来规划利用为工业用地,属于二类用地。
原江苏英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前身为海门清华紫光英力化工有限公司,地块东侧为原海门市农药厂。原海门农药厂历史上主要生产氧化乐果,原江苏英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氯乙酸甲酯、2-氯苯基-联苯基甲酮、3-甲氧基-2-甲基苯甲酰氯等十余种产品。
原江苏英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底停产,目前,除厂房和办公楼的主体结构、泥水一体机房(污泥压滤车间)及其东侧的废水应急池尚未拆除;其他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相关设施、设备、管线和构筑物已全部拆除;整个厂区处于闲置状态。
在调查地块内共布设了42个土壤采样点,11个地下水监测井,3个地表水采样点位和1个底泥采样点位;地块外分别布设了1个土壤对照点,1个地下水对照点,地块外北侧青化河内布设了1个地表水和1个底泥采样点位。本次调查共送检151个土壤样品(含对照点),12个地下水样品(含对照点),4个地表水样品和2个底泥样品。
本次调查土壤样品中,S19点位氯乙烯和1,2-二氯乙烷超标,超标倍数为1.17和2.74;S20点位苯超标,超标倍数为0.37;S29点位氯仿超标,超标倍数为6.42;其他检出指标未超过相应筛选值。
本次调查底泥样品中,DN4点位乙苯超标,超标倍数为1.79;其他检出指标未超过相应筛选值。
本次调查地下水样品,GW2点位氨氮、超标,挥发酚超标倍数为3.53和176;GW3点位挥发酚超标,超标倍数为77;GW4点位挥发酚超标,超标倍数为72;GW5点位砷、氨氮、挥发酚超标,超标倍数分别为1.04 、0.95和70;GW6点位砷、氨氮超标,超标倍数为0.36和0.61;GW7点位总硬度、氨氮、石油烃、苯超标,超标倍数分别为1.28、3.29、0.01和1.14;GW8点位砷、氨氮、石油烃超标,超标倍数分别为0.18、29.87和0.03;GW9点位砷、总硬度、氨氮、石油烃、氯仿、1,2-二氯乙烷、二氯甲烷、苯、甲苯超标,超标倍数为0.11、1.75、46.07、1.59、70.67、4.1、18.88、27.25和7.71;GW10点位氨氮超标,超标倍数为6.67;GW11点位砷、挥发酚超标,超标倍数为0.6和36。其他检出指标未超过相应标准限值。
本次调查地表水样品W1点位总氮和总磷超标,超标倍数为1.42和0.28;W4点位镍超标,超标倍数为7.72;其他检出指标未超过相应标准限值。
2、调查结论
经调查地块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实地采样分析,根据送检样品的检测数据分析,原江苏英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块属于污染地块,需开展下一阶段的详细采样分析工作,进一步确定污染物的浓度和空间分布,并开展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3、公示方式
https://pan.baidu.com/s/1fFeWTUoXCPHVFa61xQ0SOQ?pwd=atxd
有效期限7天
4、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江苏港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翁工
联系方式:0511-87903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