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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泽路与华谊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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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2022/09/27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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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地变更为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住宅用地的,在变更前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为明确该地块的污染情况,受无锡高新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委托,江苏港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峰环境)承担了震泽路与华谊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该地块占地面积约26753.4m240.13亩),根据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块规划条件,下一步将用作居住用地。历史上地块内北部农田、东部为民房、西南部为五冶机械其中农田的用地面积为7268平方米,民房的用地面积为3325平方米,五冶机械的用地面积为16157平方米调查地块内民房于2008年拆除五冶机械于202112月拆除,项目组调查期间,地块为荒地。

2、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第一阶段的资料搜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初步调查,该地块的潜在特征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铜、镍、铝、石油烃、VOCs、苯、甲苯、二甲苯、有机农药。因此,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厂区平面布置,采用专业判断法于地块内共计布设20个土壤采样点,6个地下水样点,在地块周边布设了1个表层土壤对照点,1个水土复合深层对照点及1个地表水和底泥。

样品分三次进行采集,第一次2022721-2022722采集了S1-S6点位的土壤和地下水一个表层土壤对照点,由苏州汉宣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第二次于202285日和87采集了S7-S15点位的土壤和地下水及一个水土复合对照点,第三次为补充采样于2022825日和2022828日采集了S1-S15补充层位、S16-S20点位的土壤和地下水1个地表水和底泥,由环楚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检测。

土壤污染物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的45个基本项和铝、有机农药、石油烃、pH

本次调查根据现场快速检测情况,共送检土壤样品85包含1个表层土壤对照点1个深层土壤对照点,地下水样品7包含1个地下水对照点1个地表水和底泥。

本次调查采用的土壤评价标准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指标(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地下水评价采用的是《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类水质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沪环土〔202062号))调查得出的结论如下:

3、土壤环境调查结果

土壤检测的主要项目为pH、重金属、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石油烃(C10-C40)及有机农药类等。通过实验室检测分析可知,土壤的检出污染物砷、镉、铜、铅、汞、镍、铝、石油烃(C10-C40)、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氯苯。检出的各项污染物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指标(试行)》(GB36600-2018)中第类用地的筛选值,满足后期规划用地的要求。

4、底泥环境调查结果

底泥检出污染物分别为pH值、铜、镍、铅、镉、砷、汞、铝、石油烃。检出的各项污染物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指标(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故满足未来居住用地开发要求。

5、地下水环境调查结果

地下水样品检出的污染物有铜、汞、砷、镍、铝、铅、镉、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各项检出物含量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类水质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沪环土〔202062号)),故满足未来居住用地开发要求。

  1. 地表水环境调查结果

地表水样品检出污染物主要有:砷、铝、铜、镍、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各项检出物含量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一类水质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类水质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沪环土〔202062号))的一类用地标准,故满足未来居住用地开发要求。

7、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该地块的土壤和底泥中污染物含量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指标(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地下水和地表水中污染物含量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类水质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沪环土〔202062号))的一类用地标准,满足规划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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